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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建办案﹝2025﹞48号 签发人:徐宜军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杨柳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提高答复质量,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承办责任,明确联络员和具体承办人,做到早布置、早办理、早落实。您的建议我局已认真研究办理,建议充分采纳,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做好相关办理工作。
一、关于您提出的“规范业主大会成立流程”的建议
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业主自治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物业管理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指导的通知》,明确属地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同时,把提高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大力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工作。目前,全市1012个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物管会)837个,成立率82.7%,位居全省前列。
为解决业主意见收集难、决策难问题,建立宿迁市智慧物业平台,开发决策事项功能,属地街道、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对小区维修资金使用、业委会选举等重大活动事项在平台上征求意见,业主进行线上投票或反馈意见,提高业主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关于您提出的“完善业主大会管理规程”的建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指导的通知》,属地街道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暂停该成员履行职责,提请业主大会终止成员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定期召开小区楼栋长会议,了解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建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例会制度,监督物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制定住宅小区维修、设施设备管养、公共设施维护等年度目标、财务预算,同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计划的实施和物业服务质量等。业主委员会应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经费收支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关于您提出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建议
根据市委组织部、皇冠体育《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宿建委〔2020〕35号)要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党委要会同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加强对业委会党建工作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针对部分业委会成员组织关系不在小区的情况,可创新党的组织设置,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业委会党建工作。在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建、业委会换届等工作中,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要加强指导,严格业委会候选人资格把关,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逐步提高业委会中的党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半数。同时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党支部委员、“党员楼栋长”等,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推荐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网格党支部兼职委员,承担和参与网格党支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关于您提出的“提高业委会工作能力”的建议
根据市委组织部、皇冠体育《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宿建委〔2020〕35号)要求,建立“党员参与、示范融领”机制,重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常态化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鼓励小区业主中的党员主动到属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动员支持业主中的党员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组长、“党员楼栋长”和业委会成员选举。创新党员融入式引领形式,引导党员带头参加网格党支部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综合治理等相关事务,让党员成为活跃在社区的重要力量,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业主大会可授权业主委员会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日常事务,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标准。
五、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业委会运行监管”的建议
按照《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给予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和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所需经费从公共收益中列支。相关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应当至少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街道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做好《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及物业管理常识的宣传普及。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智能平台等,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知识,激发业主参与、支持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与业主理性消费意识。同时,我局督促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宿迁市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联合城管、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支队共同推进物业服务水平、物业费用监管、执法进小区等“八大”巩固提升行动,全力以赴推动物业治理再升级,实现标准规范落地落实、服务质量有力提升、矛盾纠纷明显下降,更好满足群众对宜居乐居的新需求。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皇冠体育
2025年6月17日
联 系 人:鲍姝屾
联系电话:8438731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