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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宿建办案﹝2025﹞47号 签发人:徐宜军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蔡小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宿迁市区自行车路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探讨,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承办责任,明确联络员和具体承办人,做到早布置、早办理、早落实。您的建议我局已认真研究办理,建议被充分采纳,经与市资规局、公安局、城管局等部门会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程序和规定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关于您提出的3项建议我们采纳了3项并已全部落实到位。
一、关于您提出的“增设专用自行车道”的建议。
(一)完善路网规划,打造慢行廊道。为提升城市道路水平,不断优化路网结构,保障自行车路权,我局组织编制《宿迁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专项规划》并获市政府批复,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高效便捷、绿色品质、与用地相协调”的城市路网体系,提升道路网络体系与城区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功能,为解决通道及节点瓶颈拥堵问题,减少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冲突,缓解城市交通出行压力提供有效解决措施;市资规局牵头编制了《宿迁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5年)》,着力构建环骆马湖
廊道等6条特色廊道,建设兼顾步行和自行车的慢行廊道功能,打造环湖、环路、环河三类大慢行交通体系;形成宿迁大道等“十一横十一纵”慢行通勤主廊道,结合步行单元、街道类别对空间提出具体设计要求。
(二)实施道路提升改造,明确自行车通行路权。近年来,我局对洪泽湖路、西湖路、青年路等重要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同时实施了河清路打通工程、纬一路、支十路等支路网络,形成“小街区、密路网”格局,道路分别设置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并施划标线,利用交通护栏、绿化带或交通标线与机动车道进行隔离,明确了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路权。
二、关于您提出的“设立自行车道标识、信号灯”的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在道路新改建过程中,我局均严格按规范增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专用信号灯,并合理设置信号配时,提高通行效率;在交通标识标线及信号灯日常管养过程中,市公安局在有条件的道路沿线路口均设置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通行标志,在地面施划了非机动车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等规定规范,开展深度调研和建模分析,评估自行车道信号灯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可行性评估结果,开展相应建设。此外,为保障骑行者的出行体验和安全感,建设“迁叮咛”系统,对骑行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治理,累计发送预警提示短信4万余条,主城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降低,涉及“骑行安全”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群众骑行环境更加安全顺畅。
三、关于您提出的“推动共享单车租赁、停车管理规范化”的建议。
市城管局以“绿色出行、便民惠民”为理念,持续优化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络、强化精细管理,切实提升市民出行体验。一是持续做好公共自行车站点更新优化。实施公共自行车更新扩面工程,今年计划更新公共自行车3000辆、新增公共自行车站点20个、优化调整站点6个,为市民群众绿色出行提供保障;二是持续做好公共自行车智慧监管。建设公共自行车智慧管理系统,在系统功能上升级了公共自行车管理平台系统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平台,实现调度控制系统与市区439个站点租还车状态数据智能互交,对“站点空满桩、断电断线、设备温度、电压”等情况实时预警、调度,保持公共自行车的动态平衡;三是持续做好公共自行车管理维护。 在长效管理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专项维保行动,重点对锁桩、车辆链条、刹车等部位进行维修维护,确保设施和车辆稳定运行。运用后台监管、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创新“人防+技防”巡查管理模式,提高巡查效率,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通过站点日常例行检查,已排除系统设备故障4004处、自行车故障4305处。
下一步,我局将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自行车路权保障落地见效,助力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环境。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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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
联 系 人:徐慧
联系电话:0527-8438369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